我国亟需规范亲子鉴定有关规则,使之科学化、规范化,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据《健康报》报道,近日在重庆召开的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物证学术交流会上,由中山医大法医鉴定中心提出的这一观点,受到部分法医学及司法界有关专家的认同。
亲子鉴定在我国已开展近20年,近年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及某些国家和地区要求移民申请人出示有关亲生关系证据,使民事、刑事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案件越来越多。专家指出,签发亲子鉴定报告是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把关,保证报告具有标本真实性、使用技术的科学性结论的可靠性。但现在一些不具备必要条件的单位受利益驱动盲目上马做亲子鉴定,有的甚至仅以ABO血型或HLA技术进行判定,根本达不到父权概率0.9973以上的国际认定标准,引起了不良的后果。
专家提出,鉴定机构须具有相应规模、相应仪器设备,起码有一位熟悉亲子鉴定全部技术细节的高级职称的本专业人员;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受理程序,遵照国际公认的判断标准;无论机构或人员,都应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有关专家委员会的考核评估和资格确认。亲子鉴定单位实行法人代表制度,核准后发放许可证,对考核、抽查不合格者予以取缔。